看到这个问题不禁哑然失笑,余额宝没有那么高大上,它也真没有单挑银行体系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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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说说余额宝是个什么东西

余额宝脱胎于支付宝的需求,支付宝是个第三方担保支付产品,他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网络交易中的不信任问题。支付宝公司拥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牌照的颁发者是央行。

按照央行《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
“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
本办法所称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是指备付金存管银行的法人机构根据最近90日内支付机构每日日终的客户备付金总量计算的平均值。”(第三十条)

财新说支付宝目前注册资本(注意不是实缴货币资本)是10亿元,那意味着支付宝的备付金账户内最多只能沉淀100亿元,超过了就是违规。

不要跟我鼓吹什么善法恶法,什么自由主义,违规就是违规。说实话,要是监管部门盯得紧一点,支付宝早两年就被掐死掉了。我们的监管,保守是保守了点儿,但真的很宽松啊。按照我个人的估计,支付宝至少违规经营了两年,有处罚么?

回过来,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将资金导入天弘基金,为网购者赚钱是口号之一,也是实际情况,但核心其实还是解决备付金增长所带来的监管问题。

对了,余额宝卖基金的时候,好像还没有拿到基金代理销售的牌照吧,不得不再重复一句,监管机构真是太可爱了,对马云来说。

余额宝诞生时,刚好遇到了银行间资金成本的高涨,以及银行同业业务的盛宴,余额宝以其极低的门槛,便利的支付结算方式,分享了其中的低风险利润,并将其中的大部分反馈给了用户。

实际上,在货币基金的范畴内,余额宝不是收益最高的,也不是最先做到T+0的,甚至它的风险控制也不是最优的,但他是目前规模最大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余额宝确实给大家增加了收益,同时普及了相关理财常识,而后一点,个人认为是更重要的。

2、余额宝损害了四大行的利益了么?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改成“余额宝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了么?”

说没损害有道理,说损害也有道理。

没损害,是指余额宝的资金投向主要是银行同业存款市场不是协议存款),资金仍然在银行体系内流动。

吴晓灵说“余额宝的高息是银行自己给的,商业银行当初不惜血本的高息揽存,怪不得余额宝们。需要规范的是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扭曲,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

再说了,2012年银行间同业大发展,大家都在各显神通的绕监管,有充足的渠道去消化高价资金,自然没有问题。

问题是监管的8号文一出,市场对同业资金的饥渴需求被急刹车,另一方面余额宝的迅速成长,其资金供应规模又在提升,自然导致了银行间市场资金价格的下降,余额宝们的收益缩水那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有损害一说,让我引用匿名作者在

央行紧急叫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服务是真的吗?是因为报道中所述的安全性原因而叫停的吗?

中的部分回复

支付宝的5000亿资金其实从来没有流出银行体系,但是
1、这5000亿资金的性质由一般存款变成了同业存款,并因此
2、按照目前商业银行监管要求不能计入贷存比计算,所以
3、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要求,银行丧失了20000亿的信贷货币创造;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Shibor利率一降再降,而去银行申请房贷却利率上浮的原因。
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很充裕,但无法变成信贷进行再投放润滑经济。
粮食有的是,但没有粮票!

讲的简单了些,但基本逻辑是没太大问题的,这也是为何银行同业公会建议监管部门修改贷存比计算规则,将同业存款纳入贷存比考核范围内的原因。

我个人认为近期更改规则不可能,首先贷存比管理是写入《商业银行法》的,要修改得过全国人大,对于这部作为商业银行监管基石的法律,注定这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

其次,修改贷存比计算口径也不符合现阶段监管要求,同业存款的主要用途是同业备付、流动性管理和对接同业资产,虽然不计入贷存比计算,但也没有缴纳存款准备金啊。

再说了,我国的银行监管(其实就是商业银行监管,类似危机前大摩、高盛那种形式的银行,个人认为还没有在中国诞生)出发点真的是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的,想让银行靠炒些啥东西赚钱而非老老实实的放贷款,至少在现阶段,没有成为监管的主流思路。

既然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于利差,那贷款的投放就非常关键,定价趋同的市场情况下,谁放的多谁就赚的多。余额宝们吸走了5000亿货币,商业银行损失了2万亿的货币创造,损失不可谓不大。

3、再说四大行的措施,我个人的判断是

四大行确实有意识的调整了对支付宝们的政策,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方面,但另外,更重要的是,是在执行监管部门对支付清算市场的整顿措施。

圈内人应该明白,想让四大行坐下来一起讨论个什么事情一致对外并且顺利执行,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平时这四家都打得你死我活,怎么可能坐下来喝茶?

4、支付宝们的原罪在哪里?在支付背景审核、安全性和反洗钱上,即支付清算的合规上。

如果问互联网从哪些方面改变了世界?我想排名第一的回答应该是“更方便”
金融行业排前三的需求是什么?
安全!安全!还是安全!
为了安全甚至不惜放弃便利性的各类监管及非监管内控要求比比皆是。
为何银行在提供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的时候,需要主动或要求客户主动设置限额、用密码令牌、发送手机动态密码等麻烦的操作?
为何在银行买理财产品需要在摄像头下面手抄”我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上述风险提示,投资风险损失由投资者本人承担“,有可能还得两遍?
你以为银行吃饱了撑的主动干这些事情?
这都是投入,而且是监管部门强令要求必须做的投入,不这样干立马从行业里滚蛋!

支付安全的核心是什么?身份认证

银行业存款实名制是从2000年开始的,这十几年下来已经成为银行业所执行的硬性规定,就算是代理开户,也得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

有没有漏网的?肯定有,但随着二代身份证的普及和联网核查系统的推广,这种情况所占比例会非常的小。

相比于银行业,支付宝的开户流程就要简便的多,相应的其管理要求就松的多。如果要让支付宝比照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因为券商、期货、保险基本执行的同样标准)梳理存量客户的身份认证信息,呵呵,支付宝立刻就得破产,他担不起这个成本。

另外,支付宝们从业务架构上来说,是客户付一笔钱到他们的备付金账户,然后再从备付金账户转出到客户指定账户,这个转账过程可以是虚拟的(支付宝转支付宝),也可以是真实的(支付宝转银行账户)。

这就产生了资金转入转出的信息缺失,监管部门如何将这笔资金的转入转出纳入反洗钱的监控范围呢?支付宝们或许可以提供后台数据,但这些后台数据的有效性如何验证,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又是个很挠头的问题。

顺路说一句,我就不吐槽前些年支付宝套现信用卡、大额转账所引发的监管问题了,这种事情能够大规模做而不被监管处罚的,也就是支付宝了吧,呵呵。

马云会说了,网民就上网买个内裤,几块钱的事情,至于逐个客户核实身份信息么?

对啊,大家也很烦,那监管部门体谅一下历史情况,能否在不放松现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给大家带来更多便利性?

监管部门的回答是“可以”,但是

当年支付宝兴起的年代,银行转账还很繁琐,网上银行还不方便;现在大家都走上正轨了,做同样的事情,是引导人们选择受到严格监管和安全保护措施的银行渠道,还是“小车不倒只管推”的选择不受限制的支付宝?

答案是很明显的吧。

所以就有了限制支付宝银行快捷支付额度的监管要求,请注意,是“限制银行卡快捷支付”。

小额支付,相对风险较小,可以有选择的放开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大额无因性的支付,必须走银行间的清算,留下明确的交易印迹,便于监管。反正大家现在都有手机银行,密码器也是随身携带,问题不大。

我个人估计,监管机构之所以订出相应的限额来,事先是充分了解了交易数据分布的,甚至这些数据,都是支付宝们提供的。

银行从来就没有禁止过银行账户向支付宝们的转账功能,只是根据金额的大小,将其区分为“快捷支付”和“网银支付”,后者受到更严格的身份认证而已。

围剿支付宝这个说法,让我想起了牛根生在蒙牛创业之初所做的广告牌“伊利和蒙牛是内蒙古乳业的骄傲”,当时伊利是全国最大乳制品企业,而蒙牛,只是个小不点儿而已。求教专业传播人士,这个手法叫啥来着?语文没学好,是狐假虎威么?

更多关于快捷支付的情况,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报道,我个人粗浅浏览了一下,硬伤不太多,算是财经媒体比较老实的报道

工行:快捷支付3年来一直”违法” 并非打压余额宝

【上述报道居然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小惊讶;网易编辑还是一如既往没节操的改标题,鄙视】

5、余额宝的未来

余额宝本来是一个货币基金销售渠道,其核心目的是分流支付宝的备付资金。但当大家因为余额宝的擦边球宣传,而把他定位为一个理财产品,规模从几十亿猛增到几千亿的时候,麻烦大了,马云和监管部门都被架在火上烤了。

余额宝们会怎么变?

第一个是收益,我想,随着银行间市场利率的走低(今年以来比较明显),余额宝的收益率下降应该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同时,银行理财也好,基金电销也好,大家都看到了这块市场的潜力,都在积极推进,所以消费者们不必担心自己没有安全、快捷的理财渠道。

第二个是规模,我想,余额宝是时候考虑降低单客户购买上限了。将最高限额从100万降低到10万或者5万,重新定位于“会生钱的零钱包”,将是一个各方面都比较容易接受的情况。

但马云是个贪大求全,又很嚣张的家伙,这个全国第一乃至唾手可得的全球第一,他怎么看?我不知道,或许有机会当面问问他,呵呵。